已复制链接
快去分享给好友吧!
我知道了
发布时间: 2024-07-27 17:57:52
“奔跑吧·少年”“快乐之星”2024年成都市青少年帆船帆板比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
二、承办单位
成都澜舶帆船俱乐部
三、协办单位
成实外教育集团
四、执行单位
成都吉帆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成都菁蓉亚舵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五、支持单位
成都市郫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六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(一)时间
2024年8月18日(星期日)
(二)地点
澜舶航海(菁蓉湖基地)(地址:成都市郫都区展望西路世界科幻公园菁蓉湖西南岸)
七、参赛单位
成都市各区(市)县开展帆船、桨板项目的协会、俱乐部、学校、适龄爱好者均可参赛。
八、竞赛项目及分组
(一)OP 级帆船个人场地赛
1.男子组: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;
2.女子组: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(二)桨板组竞速赛
1.个人赛:200米竞速赛、1000米长距离赛
(1)甲组(男、女):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 日;
(2)乙组(男、女):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;
(3)丙组(男、女):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。
2.团队赛:200米龙板
九、参加办法
(一)参赛运动员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名参赛;
(二)参赛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扫描官方二维码进行报名;
(三)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、熟悉水性,能独立完成游泳200米及以上;
(四)参赛运动员须做好参赛器材准备,包括:
1.帆船:自备桅杆、帆、索具;赛场提供 OP 帆船船体租赁服务(船体200元/套)。
2.桨板:运动员自带器材长度不超过14英尺(4.27米);组委会免费提供休闲桨板及铝制三节桨;赛场有品牌方提供竞速板租赁服务(含尾鳍、脚绳),费用为200元/套(含尾鳍、脚绳)。
(五)参赛运动员应对自身健康状况、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,签订《安全承诺书》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,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;
(六)参赛运动员须购买赛事期间有效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动意外伤害保险。
十、竞赛办法
(一)帆船比赛采用世界帆联帆船竞赛规则、各单项级别规则、竞赛通知、航行细则及修改补充部分,国家/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;
(二)桨板比赛执行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,参照执行最新国际冲浪联合会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;
(三)本次比赛相关细则:
1.桨板个人赛、龙板赛出发、划行姿势不限;
2.桨板竞速赛采取预决赛赛制,预赛按照长距离赛排名进行编排分组;长距离赛采用集体出发或分组出发;
3.关于抢航,比赛中第一次抢航召回,第二次抢航不召回,取消抢航运动员比赛资格。
(四)参赛运动员水上比赛全程必须穿着救生衣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;
(五)竞赛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、推挤、干扰其他运动员的行为,其中也包含对其他运动员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,都将给予判罚;
(六)报名不足4人,组委会将取消或合并该组别。
(七)关于本赛事公告及其以后的补充通知、航行细则及其以后的航行细则更改,如赛事公告、补充通知与航行细则内容有差异,以航行细则为准;
(八)严禁未报名人员临时登船参赛;
(九)组委会提供的器材,船只技术参数参考通用标准,如遇器材损坏需要更换,应向竞赛委员会提出申请,仲裁委员会将对器材更换给予最终批准,然后由组委会更换。
(十)组委会所提供的器材优劣,不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(一)按组别对前三名颁发奖牌,前八名颁发证书,所有参赛选手颁发完赛证书;
(二)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团体排名,前三名颁发“优秀团体”证书。
(三)证书为电子证书,关注“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’微信公众号,点击菜单栏“赛事活动”--“证书下载”,按照页面提示输入信息即可下载。
十二、报名及报到办法
(一)报名
1.截止日期:2024年8月11日,逾期不报不再受理;
2.扫描官方提供的二维码并根据提示完成报名;
3.参赛报名费:个人项目 100 元/(人/项),龙板赛队200元/队:
4.报名及咨询联系人:马斌。
(二)报到
1.时间及地点:2024年8月18日8:30-9:00,澜舶航海(菁蓉湖基地);
2.报到所需资料
(1)参赛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(提交复印件,验原件);
(2)活动期间有效的不低于5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包含往返交通(提交复印件,查验原件);
(3)参赛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署的《安全承诺书》;
(4)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比赛。
十三、安全管理
(一)各代表队、参赛运动员须遵守大会各项纪律,服从组委会安排;
(二)各代表队、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切实做好食、宿、交通等方面安全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;
(三)各代表队、参赛运动员须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有效预防传染病、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;
(四)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,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。
十四、其他规定
(一)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解决竞赛中出现相关事宜;
(二)组委会有权使用比赛期间的照片、视频的肖像权。
十五、仲裁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。
十六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赛事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来源: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
已复制链接
快去分享给好友吧!
我知道了
长按/截图保存,微信识别二维码
或可添加下方微信号
微信号:yiyacht
电话号码:18925063105